王某自2015年10月以来,一直担任甲公司的首席软件工程师。近年来,甲公司业务稳步发展,但支付给王某的报酬并未同步增长,王某的报酬相对于同行业略低。2018年5月,王某与甲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但甲公司未注意到,并未及时与李某续签劳动合同。2018年7月,王某向甲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并向甲公司移交了工作电脑和工作。随后王某到乙公司担任首席软件工程师,此外,乙公司给予了王某一定比例的公司股权,王某还成了乙公司的董事,王某加盟乙公司后,乙公司一跃成为行业的领先企业。
王某离职后,甲公司的业务受到重创,甲公司认为王某离职时拷贝了甲公司的重要商业秘密资料,向法院起诉维权,但因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
根据此案我们可以想象到 核心员工跳槽带走商业机密的行为 是危害很大的那么我们如何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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