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网络安全局6月16日消息,
2023年3月,浙江省温州市公安网络安全部门在调查一起涉及数据安全违法案件时发现问题。
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在为浙江省某县政府部门开发运维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未经建设单位同意,
将建设单位收集的敏感业务数据上传到租用的公有云服务器上,且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导致数据严重泄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浙江省温州市公安机关对该公司、
项目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100万元、8万元、6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建设单位管理监督不力、未履行数据安全保护职责的情况,
当地纪委监委根据《温州市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对4人作出批评教育、鼓励和政府调查决定,包括建设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部门负责人。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全面加强网络安全监督检查,继续严厉打击非法数据泄露行为,指导和监督网络运营者依法履行安全保护责任和义务。
做好源头防控,减少犯罪的发生。坚决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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